洋河2017年财报浅析
特别声明
【说明1】本文是主要记录阅读洋河年报疑问,尤其是对比2017年和2016年的变化,但又不只是局限单个年度报表,整理财报时会考虑所有年份的数据,之所以还是以单个年份作为标题,纯粹是因为我还没有完全看完,没有理解清楚。
【说明2】年报不是唯一,因为有些数据公司不披露或可以不披露,我们还需要结合公司其他公告、券商的研报、投资者与公司互动以及互联网搜索。财报是用来排除企业和用来理解企业是如何运作的。
【说明3】我是财务小白,看过的公司财报又寥寥无几,所以这里面会有很多知识的欠缺,财务知识的不足以及对公司了解的不足,所有文章都只是个人学习的记录,尤其是会记录一些我不懂的但又很基础的财务知识,因此不对内容的正确性做保证,更不是投资建议,请各位看官自己判断,同时非常欢迎发消息来指正。
一、
细读年度
本期细读部分都是一些小问题,和企业经营、销售等其他大的方面没有半毛钱关系,甚至我觉得自己提这些问题是在钻牛角尖,请大家海涵。只是处于阅读财报初期就想了解清楚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和逻辑关系,也发上来供各位看看,无解就Pass,毕竟不重要,毕竟投资关注是要抓住主要问题,核心是判断企业未来盈利能力。
01
消费税的改变
这是从2017年9月开始,最重要的一个改变。P14消费税及附加相比2016年少了5亿,是因为从2017年开始,消费税的计收发生了改变。结合@思维姐分享阿攀哥的“阿攀哥”公众号文章消费税对白酒公司的影响有多大?多谢@思维姐,多谢@阿攀哥。我按照自己的理解,简单介绍一下消费税和之前酒企是如何合法避税的。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由两部分组成,一小部分是从量收0.50元/斤,另一大部分是从价收,这里从价收的税基(即计税价格的基数)存在了可以操作的空间。因为以前的规定是只在生产环节征收,在之后的销售和流通环节不收。这样的规定就让酒企有两种合法的避税方式,第一就是设立一个销售公司,生产酒企按照某个很低的价格卖过销售公司,然后缴纳消费税,这样税基就减少了很多,之后销售公司以多高的价格卖都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了,比如茅台就是这样操作;第二方法是采用代工生产的方法,因此采用代工的方法,税费是这样计算:(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比例税率),简单理解就是分子的数值比出厂价低了好多,所以所需要缴纳的消费税就低了,比如洋河就是这样操作。
因此存在这两种合法避税方法,所以从2017年财政部和国税局改变了征收规则,从量计征没有改变还是0.50元/斤,从价计征改为年报P118和P145所说的“自2017年5月1日起,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由50%至70%统一调整为60%,公司白酒消费税的缴纳方式从2017年9月起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改为由白酒生产企业直接缴纳,消费税的核算方式由委托加工计入白酒生产成本,改为由白酒生产单位自行生产销售计入税金及附加。从价计征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自2017年5月1日起由组成计税价格改为按照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即新规则改为“最终一级销售单位对外外销售价格”即不含增值税出厂价的60%再乘以税率20%(注:这里按照@思维姐的解释是指不含税的出厂价,而不是我们理解的售价,多谢@思维姐)。这样就规避人为降低税基的方法,并且统一60%严格数字,而不是一个范围,因为一个范围实际操作就会是50%。
下面统计一下洋河的消费税,注意洋河以前是代工生产的所以大部分消费税是在营业成本里面,需要和税金里面的消费税加总比如。统计如下表:
2017年9月才开始实行新规则,按正常理解应该后面这四个月的消费税要提高一些的,为什么最后2017全年反而还比2016年的占比还低。我猜有一个原因,就是消费税为啥改变的背景环境,就是因为规定不够严格,导致酒企都想合理避税。2016年就是个例子,营收增长,消费税降低,导致占比少了将近一个点。所以在2017年1-9月之间消费税洋河酒企是在人为调低的,导致全年反而减少了,而到2018年则没有调低的空间了。另外剔除从量收的消费税,从价消费税的税负这2021年和2020年两年还是大于12%,不懂。
02
坏账准备
这个问题是@混合理论在三娘的公众号“Lucy家的”留言提问的,多谢@混合理论。“2017年报P121页,其他应收款,期末坏账准备(62851369.47)—期初坏账准备(59321840.95)=本期计提2805205.95-本期回收(300000)-本期核销(262956.32),但是左右不相等;2018年是能对上的(2018年只有本期核销没有本期回收)(63435033.44-62851369.47=1155422.51-571758.54),2016年也能对上(2016年只有本期回收没有本期核销)(59321840.95-59007499.42=480201.26-165859.73),很奇怪琢磨很久没搞明白”。
这个坏账计提的问题,我觉得@混合理论是对的,正确的公式是这样:期末坏账准备-期初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本期核销-本期转回+其他变动。因为在后面年份2019年-2021年年报就有披露这个公式的计算过程。2015年-2021年,只有2016年为什么对不上,有可能是公司没有公布的“其他变动”这个数值。
03
库存商品计提跌价
这是@三娘在公众号“Lucy家的”提的问题,多谢@三娘。P124“库存商品”本期计提72万元,存货价值都是成本计价的,库存商品不是指已经包装好入瓶的吗,怎么会有计提跌价呢。查看上市以来所有其他年份,还有2010年“库存商品”也计提422万元,另外其他年份都是没有对库存商品进行计提的。
P107介绍了存货的分类、可变现净值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表明这是按照成本计价和可变现净值孰低取值的。群里@荆石兄的回复如下,“商品酒的减值,1,大多应该是红酒这边的问题,红酒是有保质期的,我买洋河白酒有送红酒,送的已生产接近5年。2,白酒减值的可能性,①新老包装切换,老包装酒可能会有促销政策。②小众产品停产促销,这些年洋河的产品也是在减少,大家都在发展爆款”,多谢@荆石。这是挺有可能的,虽然是管装入瓶好的酒,但是卖不掉,可变现成本低于成本,需要处理掉即需要计提跌价准备。后来另外根据洋河财报群里@红树林分享,@老唐之前也回复过留言,认为对库存酒的计提是低端酒的计提,其他常规存货计提就是包装材料,谢谢@红树林,谢谢@老唐。
04
违约金收入和经销权
P149页现金流量表里收到“违约金收入”是1621万,然后P148“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收入”有1196万,差了四百多万,对应不上,但是如果再加上下面的“赔偿款”的金额就刚好完美对应上。查看其他年份,现金流表的“违约金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收入”是可以对应上的,并不要加上“赔偿款”的数值,问题是为啥这一年要加上呢?
2016年的年报P134“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收入”,和P137经营活动的现金流的"违约金收入”,相差了一千块,是这一千块没有使用现金支付呢,还是输错,因为这一年没有“赔偿款”是不是就差了这一千块的“赔偿款”。除了这两个年份以外数值都是可以对应上的。
P11“梦之蓝手工班”经销权拍卖。P11首次推出梦之蓝手工班经销权拍卖。我的问题是这个经销权的钱,记录在哪里,是经销商保证金吗?之前群里分享保证金有折让保证金、备货保证金,促销保证金等等,那这个经销权是什么保证金?
公司和经销商的关系中,因为存在这些保证金违约金以及折扣,公司会有一定程度可以调节营收的空间。这个问题也是2016年财报浅析中说的保证金问题,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观察方法,有待进一步统计数据和思考。
05
倒掉低端酒
这周群里多了一些讨论,其中有个话题是能不能不要低端酒,只要中高端白酒呢?这里要先明白浓香型和酱香型的一个重要区别,那就是酱香型如飞天的生产合格率可以达到99%以上即所酿造出来的酒几乎全是可以作为高端白酒,而浓香型酿酒过程必然带来很大一部分的中低端白酒。对于持续酿造的老窖,高端的白酒比例高一些,对于新窖而言,高端白酒比例就少的可怜。(想想还是酱香好呀,浓香这个特点是一个天生劣势)那么对于浓香型酒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就是能不能把众多的中低端白酒卖出去。那么就会有人想,能不能把低端白酒倒掉,尤其是当高端白酒能够覆盖低端白酒成本的时候。其实答案很明显,只卖中高端酒肯定是覆盖不了低端白酒的,否则公司早就这么做了。那么我们再来分析分析为什么不能把低端白酒倒掉呢?
第一,白酒和石油有一点点类似,倒掉或处理掉所带来的环境成本不可忽视。白酒主要成分就是乙醇。
第二,送,或者是亏本卖,那这部分的成本就要中高端白酒来承担,是大幅拉低公司的利润,甚至是公司所不能承受的。事实上公司已经有部分就是在送或促销,但是如果是全部的话,则是无法承受。公司在2013年-2019年这七个年份里面,年报里面没有看到中高端和低端的具体营收。2012年普通酒是接近14亿营收,2020年是接近27亿,这可不是小数字,如果这部分全部中高端承担,那么公司营收及利润就相应减小了。
06
其他
【其他投资收益】
P147投资收益里面的其他投资收益是指理财信托的收益额,以前年份是可以和P50的本期损益金额对应上的,从今年2017年开始就对应不起来了,因为这部分理财只是公布“金额重大或安全性低、流动性差、不保本的高风险”部分,简单说就是只公布部分,不是全部。
【产业收购】
本期继去年1.93收购贵州贵酒,又花一千万收购厚工坊迎宾酒,浓香的洋河扩展酱香酒的意图还是很明显。
【杨廷栋减持】
2015年杨廷栋持有股,占14000000股,占0.993%,2016年持有13120000股,占0.87%,2017年不在前十名,第十名是UBS AG持有10951236股,占0.73%,可见2017年年度内杨廷栋至少减持了13120000-10951236=2168764股。两百多万股,按照2017年开盘价62元,收盘价104元,平均83元毛估,套现了至少1.8亿。
【股票冻结】
P57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有冻结340万股,按照2018.1.2开盘价100元左右一股算,被冻结了3.4亿。根据@唐伯虎在三娘公众号留言回复,“2018年1月8日,江苏洋河集团近期公布了一则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称,洋河集团为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杭州分行的1亿元贷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江苏翔盛发生债务违约,洋河集团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诉讼。本息共计10535万元。”谢谢@唐伯虎,谢谢@三娘。观察后续年份,此冻结股数变少,然后最新几年为零,但总股数并没有变化,可见确实是因为有诉讼纠纷才有此“冻结”,感叹@阿攀哥的判断能力。
二、
整理财报
01
简化资产负债表
总资产是432.5亿,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类现金。这就是现金或可以直接变现的现金。类现金包括,①“货币资金”17.51亿,这里面主要是银行存款。②“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5.52亿和③“其他流动资产”129.96亿,这两部分都是理财信托产品,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4.6亿,这就是洋河对一级市场的投资和基金之类的。⑤“应收票据”2.12亿。这是最近我在简化的时候认为“应收票据”都是银行票据,那么公司是可以直接贴现的,可以等同于类现金,而不应该分为其他类别。这五项合计189.71亿。
第二部分是存货128.6亿。这个简单易懂,值得注意存货是成本计价的,大部分是基酒半成品,也包括了包装好的商品酒即库存量,以及一些生产原料,包装材料,储存材料等。
第三部分是生产类资产。生产类资产简单理解就是靠这个部分来生产酿酒及销售的。包括①“固定资产”82.49亿,②“在建工程”2.34亿,③“工程物资”78万和④“无形资产”16.53亿。前面三个容易理解,大概就是厂房车间酿酒设备之类的,第四项无形资产绝大部分都是土地。此四项合计101.4亿。
第四部分是其他。这是变现相对不容易的,有大概分为其他投资和上下游的资产。其他投资包括①“商誉”2.76亿(这个是收购双沟酒业带来的),②“长期待摊费用”0.01亿(主要是装修费),③递延所得税资产6.49亿,④其他非流动资产0.57亿。上下游资产就是应收和预付,⑤“应收账款”0.08亿,⑥“预付款项”0.86亿,⑦“其他应收款”0.57亿。这七项合计12.83亿。虽然说是资产,但是其实已经付出去的或者要收回来的,是属于不好的资产。
对比2015、2016年的三年的简化资产负债如下表:
类现金的增加是公司每年利润扣除分红以外不断累计的结果,存货稳步增加是基酒不断增加,生产类资产几乎没有变化可见公司从2015-2017没有再大幅新增工程(另外要考虑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这三年变化比较奇怪的是2016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了又减少了,回看2016年报这里面有“一年以上的信托理财产品8亿”,2015年和2017年都不在这个科目展示,可见在简化资产负债表时,这里的8亿不应该归为“其他”而是归为“类现金”。
02
简化利润表
第一步,营收199亿(注:营收是已经扣除增值税)
第二步,减去营业成本67亿,营业税等11亿,三费39亿,得到主营业务利润82亿
第三步,加投资收益6亿,得到全部营业利润88亿
第四步,减去25%所得税即22亿,得到净利润66亿
第五步,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此项洋河和茅台不同,少数股东权益几乎为0,得到归母净利66亿。
按照这五步计算,就可以明白收入如何一步一步变成利润的。
这个66亿的利润是由两个部分投资收益4.5亿(6亿*0.75)和主营利润61.5亿(82亿*0.75)组成,前者是由类现金190亿创造的,ROE=4.5/190=2.3%;后者是由总资产432-190=242亿所创造的,ROE=61.5/242=25%。前者大概就是银行收益水平,因为要交25%所得税,所以大力分红才是一线酒企所应该做的。当然要知道这部分其实主要是公司占用下游经销所得来的,总负债达到了137亿,也就是实际属于公司的“净现金”才53亿,所以就到2017年目前而言,洋河大力分红的实力还是不够的。后者ROE达到了25%是非常优秀的水准。(这里忽略了2017年利息收入0.49亿,扣完所得税0.36亿,金额相比较小就不考虑了)